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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流傳著,一位出社會多年的網友自述,說著情緒管理(EQ)的管理,除了與人的交際外,在職場是有多麼重要。

既然有前人付出了如此的代價才能體悟如此的道理,那幸運的我們,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就能了解其中的奧妙之處,何樂而不為呢?

以下為該作者(不詳)自述:
歷史上吳三桂的衝冠一怒為紅顏,一方面是衛道學者的頁面教材,一方面也是浪漫男人的瀟灑作為。無可否認的,憤怒是每個人情緒上的重要議題,如何控制、如何管理,將影響每一個人的一生!

年輕的時候,承辦一個大活動,需要一家建設公司參與贊助。

整個溝通的過程,痛苦不堪,這家知名建設公司,從頭開始就非常不認同這項活動,也表明不願參與的意願。但如果這家指標性的公司不參與,整個活動就注定要失敗。我在無路可走的狀況下,採取了絕不放棄的死纏爛打策略,一直糾纏到底。

最後一次,我直接找到這家公司的總經理,使盡渾身解數強力說服,沒想到這位總經理被我惹毛了,以很不禮貌的態度要趕我走,我找到機會,把他的不禮貌,擴大為對我的公司的不尊敬,終而以吵架收場。

事後,這家公司為了息事寧人,不但捐錢參與活動,而且付了更高的代價,擺平這件事。當然這位總經理,不久也就從公司離職了。

對這件事,我始終感到遺憾,我感覺到我似乎設了一個陷阱,激怒了這位總經理,擴大了事端,才達成我的目的。嚴格說來,這位總經理是被我激怒下的受害者;對他,我有著難忘的歉疚。

從中我學到一個教訓,就是憤怒是要付出代價的。

無論如何要控制自己的情緒,不能做出任何非理性行為。可是知易行難,這一生中,我還是常常在情緒波動中付出極高代價。

有一次談判,在不耐煩中,我不自覺的輕拍了桌子。這個小小的舉動,一樣被對手當成把柄,被解釋成失禮、看不起對手的行為,結果是我不但要道歉了事,在日後的談判中,我也付出了補償代價。

在公司內部會議中,有時我也會被激怒,說出了逾越的狠話,當然,為這些「狠話」,最後我也付出代價。我不禁自我檢討,年輕時我就得到教訓,為何年長了反而經常為憤怒付出代價?

結論是公司的成長、工作的順境,讓我心高氣傲,忘了我是誰,以至於在許多情境下,做出不合理、不正確的舉動,我不是被對手打敗,而是被自己打敗。

小心翼翼面對每一件事,變成經常的工作習慣,尤其是處在順境時,更要小心謹慎。我不只告誡自己,不可以憤怒,也不能生氣,就算情緒激動都是危險的。

問題是,我永遠做不到不憤怒、不生氣、不激動。因為永遠有許多不如人意的事,會讓我生氣、激動。在不得已的狀況下,我只好再退而求其次,為自己訂下了情緒激動的「三不原則」,以免招來不必要的後遺症。

暫停不繼續是第一不。

不論是開會、談判,找理由暫停,穩定情緒,是避免陷入窘境的預防措施。

不回應、不說話,是第二不。

禍從口出是最常見的不理性行為。只要不說話,大概不至於陷入危機。

最後一不最重要,那就是不做任何決定。

情緒激動下所做的決定,百分之九十都是錯的,一切等待情緒平復之後再說!

激怒對方,是高手過招常用手法,而你第一步要做到的就是避免憤怒,以及瞭解憤怒的代價有多高!

後記:年輕的時候,憤怒是胸疆野馬,常變成我的困擾。但年長之後,經過仔細的自我控制,憤怒變成我的重要工具,在關鍵時候,憤怒變成我表達立場,表現堅決立場,絕不妥協的手段;憤怒有時會是一場激烈的情緒展現,充份讓所有人知道,我已達臨界點,也讓他們知道收斂。當然,最後要回到理性,回到我想要的結果。這其中的關鍵是,不論怎麼「憤怒」,不能失控,一定要在自己安排的劇本中進行,否則還是要付出代價。

「這也就是為何官場上的上位者,總是練就一身「不喜怒形於色」的關係,談判如同賭局,當對方愈了解你的喜惡,意即為對方的籌碼愈多,也代表勝算愈大。或許需要靠著學習來提昇自已的能耐,但總比屆時輸到「脫褲爛」好吧?:p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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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son07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